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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向“十大不文明现象”说“不” 倡议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2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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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社会上下正在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安康市正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公民,我们不但应熟知更应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我们特发此倡议书,希望通过全体干部职工遵守《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向“十大不文明现象”说“不”。

十大不文明行为及改进建议:

1.随地吐痰:请随身携带纸巾,注意公共卫生,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2.乱扔垃圾:增强环保意识,垃圾分类投放,做到有垃圾必扔,有分类必守序,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3.不文明养犬:遛狗请牵绳,定期打疫苗,出门清理宠物粪便,尊重他人权利,文明养宠。

4.餐饮浪费:倡导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合理点餐,剩菜打包,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倡导光盘行动。

5.行人闯红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6.横穿马路:使用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和天桥过马路,不随意穿越道路,确保行人与车辆安全。

7.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车行为,按照规定区域停放,不占用盲道和人行道,确保交通畅通。

8.不礼让行人:驾车人士应增强安全意识,见行人礼让三分,文明行车,安全优先。

9.车窗抛物:保持公共环境卫生,不从车窗抛弃任何垃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

10.不排队乱插队:无论在哪里,都应自觉维护秩序,耐心排队,文明等候,尊重他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