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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供销在行动

作者:罗丹 发布时间:2024-03-1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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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引导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直供销各企业结合职能,围绕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科学研判优储备。供销系统相关经营主体及早做好市场调查和需求预判,做到资金早筹备、货源早落实、肥料早调运,全系统已储备春耕备耕化肥2.92万吨、农膜126.4吨,农药40.58吨,农机具3500台。3月,市供销社直属企业市农资总公司被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列入2024年全国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重点企业200家之一。

强化协作优环境。围绕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深入旬阳、白河等县开展专题调研,与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拟在春茶上市前深入县区、企业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督导检查。参与全市《“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让我们携手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系列活动。

严把质量优服务。坚持质量为先,信誉为要,推进“特安康”富硒茶、“俏安康”核桃露等供销自有品牌13大类50个单品线上线下流通销售,对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质量严格把关,对全市供销系统举办、参加“供销年货节”“消费帮扶”等60场次展示推介活动参展企业相关资质严格把关,以优质产品、贴心服务赢得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加强宣传优氛围。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与消费者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11次,滚动播放活动主题15天,悬挂宣传标语、横幅5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营造放心消费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