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安康市供销合作社被授予“陕西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为陕西省供销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安康市8个荣膺此表彰的单位之一。
近年来,安康市供销合作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凝心聚力深化改革,奋楫争先担当使命,在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增收致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聚力深化联合合作开启全市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的里程碑,接续创新“供销社+合作社+农户”以销促产机制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振兴,布局发展供销超市新网络打通商品流通内循环,稳步开展“三位一体”“四社融合”改革搭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累计带动2万多户8万多人兴业增收,迈出了组织小农户应对大市场的坚实步伐,书写出供销合作社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动篇章,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安康市供销合作社将以此荣誉为动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安康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聚力建设幸福安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