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刻把握我国国情农情,深刻认识我国城乡关系变化特征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的基础上,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三农”工作做出的新的战略部署,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以来扎根农村、贴近农民,具有完备的组织体系、健全的经营服务网络和熟悉“三农”的工作队伍,在乡村振兴中责无旁贷。近年来,供销合作社系统上下积极推进综合改革,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经济发展规模迈上新台阶,为农服务领域全面拓展,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实现新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系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突出,提升发展质量、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任务仍然艰巨。当前,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已经进入由点到面、全面推开的新阶段,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给供销合作社发展带来的难得机遇,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质量兴农、乡村绿色发展、乡村文化兴盛、乡村善治和精准脱贫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对照中发〔2015〕11号文件提出的改革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破除制约为农服务水平提升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构建更加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绿色生态服务体系为重点,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供销合作社加快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不断开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把提高为农服务供给质量作为主攻方向,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创品牌,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在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中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从完善农村体制机制、加强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高度,大力推进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促进农民增收。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土地托管等服务面积超过2亿亩;基层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基层社实现乡镇全覆盖,农村综合服务社发展到45万家,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线上线下加快融合发展,全系统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联结紧密的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万家,发展规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00家,其中带动作用强的大型龙头企业100家;农村生态服务取得新突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到2035年,供销合作社建成更加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更加便捷高效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的产业融合新体系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的绿色生态服务体系,为实现乡村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到2050年,供销合作社全面建成与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伟大实践的重要力量。
三、重点任务
(一)围绕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打造更加完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顺应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新形势,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积极创新和优化服务供给,加快打造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1.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大力推广土地托管服务,因地制宜开展“保姆式”全托管、“菜单式”半托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满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立足耕、种、管、收、加、贮、销全产业链,不断延伸土地托管服务链条,丰富服务内容和手段,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积极推动土地托管服务由主要面向新型经营主体向小农户延伸,由主要面向平原地区大田粮食作物向其他地貌、其他作物延伸,满足农业生产多样化服务需求。重点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加快发展庄稼医院、“三位一体”综合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规范托管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土地托管全过程档案和科学的评价程序,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服务品牌。强化各级联合社分工协作,统筹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资源,形成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规模优势,积极整合系统外服务资源,着力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2.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积极引导小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小农生产因规模不足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过高和生产效率较低等问题,提升市场竞争能力。针对小农户生产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积极探索更多适应小农户生产特点的社会化服务形式,为小农户生产生活提供更多个性化、精准化、便利化服务,重点解决好小农户生产需要的农产品销售、技术、储运、加工、信贷、保险等服务。统筹用好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科研院所、社团组织以及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经营服务资源,建立分级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服务小农生产的合力。引导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小农户签订生产合同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承接有关政府购买服务,为小农户提供相关公益性服务。
3.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供给。构建供销合作社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科技含量和水平。打造供销合作行业公共品牌,开展品牌授权、质量担保和联合营销,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在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中发挥积极作用。发挥电商对农产品标准化的引导作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带动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休闲旅游融合发展。完善农产品加工、流通标准体系,实施农产品加工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等功能,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整合系统职业院校、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等教育培训资源,构建供销合作社涉农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双创人才培养培训,促进智慧农业发展。
(二)围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加快建设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乡村振兴,主战场在农村。供销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是关键。要巩固基层组织建设成果,提升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更加健全的基层组织体系。
1.深入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建立产业合作关系等多种方式,将基层社建设成为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拓展基层社服务功能,突出为农服务特色,引导基层社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新需求创新经营服务。加快推进基层传统流通网络现代化改造,以信息化为核心,优化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点布局,实施一社一卡动态管理。健全基层社内部治理机制,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基层社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组建新的基层社,依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积极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担任基层社负责人,以融合发展促进服务优势叠加、产业交叉渗透、功能互补延伸。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形成紧密的产权关系,在组织上、经济上实现与农民的紧密联结。积极探索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财务代账、档案管理、政务代办、涉农项目、农村金融等服务。
3.因地制宜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聚焦激活生产要素,积极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通过整合供销合作社的流通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资金优势,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等生产生活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为农服务平台。按照合作制理念,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大服务功能的实质性融合,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突出农民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产业经营服务、拓展资本经营服务、承接政府委托服务,使参与各方共同受益,实现服务资源功能化、服务功能体系化。
4.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适应城乡融合发展新要求,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服务中心,推动农村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充分利用和盘活供销合作社在乡村的厂房、仓库、场所等土地资源和社有资产,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和集镇规划、行政村撤并进程,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设一批高质量、多功能的综合服务社和乡镇综合体,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咨询、电商物流、土地托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技术培训、金融代办、社区医疗、餐饮住宿、乡村旅游等综合服务,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文化兴盛中发挥更大作用。持续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建设标准高、服务功能全、群众评价好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助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5.深入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主动加强与村“两委”合作,积极推广“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经验做法,在促进乡村善治中发挥更大作用。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等,从共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建生产生活服务平台、共上发展项目、共抓精准脱贫、共育干部队伍着手,与村级党组织一道打造为农服务新载体。坚持用市场的办法,探索以合作经济形式推进强村富民新路,推动在农村形成共建共享共赢机制,通过村集体、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服务,使党的组织资源、组织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资源、发展优势、发展活力,实现村集体、农民“双增收”和基层社可持续发展。
(三)围绕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加快建设更加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要以线上线下融合为切入点,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农产品市场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1.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努力打造供销合作社新的竞争优势。依托综合服务社、连锁便利店等线下实体,构建供销电商“本地生活网”,通过网络预订等信息手段,为一定区域内城乡居民、团体提供生鲜农产品直配、家政、快递收发等服务。“供销e家”全国平台要按照建设农村电商“国家队”的目标,以县域为基础,以交易服务、农村金融、数据开发为业务主体,紧紧围绕农特产品供应链、农资农服、县域新商业服务体系、县域生活服务体系、仓储物流和产业电商六大基础业务和金融、大数据等价值链提升业务,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和服务带动力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2.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强化现有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市场布局结构,以现代信息和冷链物流技术为支撑,不断完善市场的交易服务功能,提升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结合各地农产品特色和产业优势,以县级供销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组织主体,以服务当地农产品外销为目标,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的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发挥系统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在标准化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食品安全、绿色环保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树立供销合作社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品牌形象。
3.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对现有仓库、配送中心、超市、便利店等配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和升级,推进实体商业配送网络与电商物流配送网络的协同共享,加强在分拨、配送环节的合作,推动店配与宅配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农村现有仓储资源,加强与第三方快递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业务合作,拓展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物流通道,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加大现代冷链物流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应用,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全程的冷链物流体系。
(四)围绕发展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健全,产业类别和经营主体众多的优势,着力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载体新模式,构建供销合作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体系。
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在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依托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新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改造升级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能力和质量。实施一批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在农产品产地建设改造具有贮藏、保鲜、烘干、包装等功能的基地,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培育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带动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帮助农民就近实现增收致富。
2.着力推进优势产业整合。围绕棉花、茶叶、果品、食用菌、蜂畜产品等供销合作社传统优势产业,运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和行业大型集团,通过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龙头企业以项目、资本、股权合作为手段,跨地域、层级和所有制,横向和纵向兼并整合产业链条上的相关企业与业务,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提升产品质量,塑造供销合作社品牌形象。
3.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立足当地优势资源,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品牌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促进农业“接二连三”。推进农业与教育、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探索资金互助新模式,鼓励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互助保险公司,为社有企业和其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提供金融信贷支持和风险保障服务。
(五)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打造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供销合作社要依托农资和再生资源服务网络,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打造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作用。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农业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控害,推广生物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大力开展秸秆、农膜、农药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2.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各地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争取当地政府授权和支持,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项目。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积极参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依托农村综合服务社,培养和强化农村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良好风气。
3.完善城乡回收利用网络功能。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积极承担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职能,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有效对接,在机制、人力资源、物流、设施、平台等方面开展“两网融合”,完善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在提升和完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基础上,积极将城市完备的网络体系延伸到乡村,为农村环境治理提供服务。
(六)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扎实做好供销合作社扶贫工作。参与脱贫攻坚是党和政府交给供销合作社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供销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细的工作,助力地方党委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更大作用。
1.大力实施行业精准扶贫。立足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扶贫龙头企业,积极吸纳贫困户入社入企,在组织上、经济上与农民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电商平台、连锁超市与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有效对接,让贫困群众从流通环节分享更多收益。发挥系统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积极与贫困地区建立技术帮扶机制,提升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依托系统职业院校,优先招收贫困户家庭子女入学,针对贫困户定期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技能。
2.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帮助定点扶贫地区研究困难问题,制定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在资金上提供支持、人才上提供支撑、工作上提供指导,推动扶贫举措落到实处。总社将继续加大对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县的帮扶力度,统筹整合资源,创新帮扶方式,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各地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做好对口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的帮扶,注重发挥直属企业在帮扶地区的带动作用,积极向帮扶地区延伸经营服务网络。对口帮扶对象在深度贫困地区的,要按照中央和总社的要求,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高质高效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对口帮扶任务。各地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把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制定的工作方案要与当地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相衔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将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综合业绩考核。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商务等部门和农发行、农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国家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项目、资金和信贷支持。总社将利用“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人才交流渠道,注重把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返乡创业青年等,吸收到基层供销合作社队伍中,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热爱供销合作事业的工作队伍。加大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培养干部人才队伍的专业思维、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于各地在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及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创新模式,总社和省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总结,抓好业务指导,通过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