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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供销系统土地托管服务情况调研报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7-08-1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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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服务农业生产的方式和手段,破解“谁来种地”和“地怎么种”的难题,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促进传统供销向集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的转变。

    一、基本情况

自中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发布以来,全市供销系统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探索解决城镇化进程中“谁来种地”和“地怎么种”的难题。截至目前,全系统已托管土地95150亩(汉滨区10504亩、汉阴县11000亩、岚皋县5367亩、平利县39920亩、旬阳县20000亩、市供销合作社果品副食公司8359.8亩),其中:全托管80483亩,半托管14667亩,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经营主体47个(龙头企业8个,专业社联合社3个,专业合作社36个),托管土地主要发展粮油蔬菜及茶业、魔芋、核桃等富硒主导特色产业,其中,粮油蔬菜17996亩,茶叶、魔芋、核桃等富硒主导特色产业77154.8亩。开展土地托管的主要服务方式是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传统服务优势,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以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龙头企业为主体,以“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产业联合社+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由供销合作社及所属企业与相关经营主体合作,组建服务中心,为个体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服务、统防统治、收储加工、销售、资金互助等农业生产全流程、全方位服务。

二、主要做法

全市供销系统土地托管主要分为半托管和全托管两种方式。半托管也叫“点单式”托管,即土地经营权仍属农户,地里种什么及田间管理都农户作主,托管主体只提供种子、肥料、农药、相关技术或某一阶段、某个项目的服务,如育种、防治病虫害、机耕、机收等,农民根据需要购买服务。全托管亦即“保姆式”托管,由托管主体与农户签订经营管理合同,将农户某一时段的土地经营权全权接管,然后负责种子供应、耕地、播种、施肥、打药、收获、销售等农业生产全流程服务,农户与生产经营管理脱离,也不支出任何生产经营成本,不承担天旱雨涝、价格波动等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实际是将一定时段内的土地经营权变成了获取固定收益的优先股投入托管主体,由托管主体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农户不再为生产投入,且可以务工人员身份在自己田地劳动却领取托管主体发放的薪酬,降低了个体经营的各种风险,增加了农户收入,实现了农户收入多样化。

“半托管”以岚皋县明富魔芋生物科技开发公司为例,该公司以“供销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由省供企业集团投资入股组建魔芋生产服务中心,以公司链接的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与外出务工农户和贫困户签订魔芋种子提供、魔芋种植管理、魔芋技术指导、魔芋产品回收等托管合同,引导农户种植魔芋,并在统一管理、统一购种、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收购的基础上,按照“八个一”标准对建档立卡的197户贫困户实行保护价收购并奖励、拨出5%虚拟股本金予以分红、给予无息资金扶持、16名管理人员结对帮扶、魔芋种植基地安排就业务工、加工厂安排就业等六个方面的帮扶。通过上述措施,该公司托管土地5367亩,带动周边2200户农户种植魔芋,为全县发展魔芋产业9万多亩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被托管的农户仅2016年就实现增收664.17万元。

全托管模式以汉阴县平梁供销合作社为例,由县供销合作社筹集100万元、平梁供销社筹集50万元投入兴汉农机合作社,采取“供销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户”模式,以兴汉农机合作社为平台组建托管服务中心,实现由单一农机作业向种、管、收、运、储、售的全方位服务。具体做法:一是为农民集中采购中小农机器具,微利销售供应,帮助农民熟练掌握农机具操作性能,并做好售后维修服务工作;二是负责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测土配方、智能配肥,大力推广有机化肥,改善土壤结构,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杜绝使用有害农药;三是以农技服务带动农资产品销售,推广优质高效无害农资产品,统一种子、化肥、农药使用,对农民(社员)所需化肥、农药、种子、地膜品种、数量,采取由服务中心集中采购、分销配送的做法,并对部分农户实行垫资或免费供应;四是结合各户实际需要和农事活动规律,进行新品种、新技术、规模化、降成本等技术培训;五是依托电子商务网络拓展销售渠道,健全销售体系,并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社员农产品,进行精选加工、分类包装及产品认证,打造农产品品牌,提升产品价值。

虽然土地托管分两种模式,但从探索实践看,每一托管主体托管的土地,基本都是两种模式的混合,差别仅在于全托管与半托管面积的或多或少,如半托管为主的岚皋县明富魔芋生物科技开发公,也有部分全托管土地;全托管为主的汉阴县平梁供销合作社,也有部分半托管土地。由此可见,土地托管模式主要根据农户的需要确定,模式相对灵活,操作极为便利。

三、总体成效

1、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土地托管促进了连片规模经营,提升了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科学管理水平,同时也增加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定价权。如规模生产经营带来生产资料购买的集中和统一,增强了采购生产资料的议价权,甚至向厂家直接进货,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农资费用,提高了生产效益。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系统通过土地托管实现农产品销售收入36115.64万元,帮助农民增收3390.7万元。

2、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在经营规模上,实现了从三五亩的家庭生产到几百亩、几千亩规模化生产的转变;在生产管理模式上,实现了由效益低下的粗放型管理向高产高效的集约型管理的转变,在农村资源、农民地位上实现了前所未有的“三变”,即农村资源变股权、生产投入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和领薪酬的工人,促进了农业生产力发展,促进了农村生产关系转变,也促进了供销合作社基础设施的投入和积累,增强了供销合作社发展后劲。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因土地托管新增农资仓储设施9862.28㎡、农产品仓储设施16337㎡。

3、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管理模式的转变使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托管的土地都统一实行了良种推广、配方施肥、适时收割等,管理水平、生产技能、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知识等都得到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共建设托管服务中心14个、托管服务中心建设面积共达到23741.28㎡、培训农民11272人次、统一农资供应达到11932吨,避免了劣质种子、农药、化肥等带来的损失,大大提高了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品质的可追溯性,提升了农产品和食品安全。

4、促进了集约化经营。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为土地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奠定了基础,打破户与户之间的界限,以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分配的新模式,为土地集约化经营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土地托管的项目,烘干储存农产品达到9100吨,分拣加工农产品达到12211.52吨。

5、辐射带动周边发展。通过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统一种苗等辐射带动周边发展种植,增强农户种植积极性,提升农户种植水平,促进了当地特色产业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土地托管项目直接托管农户6471户,带动农户9135户,安排农民就业1518人,既解决“土地谁来种植”的问题,促进地方品牌化建设,又带动贫困户发展,有效促进精准扶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土地托管作为供销合作社对土地经营方式的一种探索和创新,得到了农民的认可和参与,具有蓬勃的发展潜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普遍存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土地托管服务的实践探索主要依靠当地基层供销合作社与相关经营主体的合作,经营主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天赋权利,与供销合作社共同承担农户生产经营的社会化服务,必然要以利益为链接,而全市供销系统,尤其是基层社,由于长期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经营管不善等问题,大部分都缺少与经营主体合作开展社会化服务的经济实力,亟待政府按照中、省、市深化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将“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等政策落到实处,并在每年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用于鼓励开展土地托管,状大规模经营水平,培育重点产业和专业合作社。

二是全市供销系统虽总体托管95150.8亩,但分散于47各托管主体,平均每个托管主体仅2000余亩,最大的托管主体平利县聚农茶叶专业合作社,也仅托管茶园11000亩,每个单一托管主体托管的土地面积较小,虽有力地带动了当地农产业生产经营和农户增收,其规模效应却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三是全市供销系统土地托管服务与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整体形势还有很大差距,综合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还亟待提高,尤其是依托托管主体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各托管主体都进行了有益探索,如为农户免息垫付种子、肥料等各种生产资料的资金,已具供销合作金融服务的雏形,再进一步加大投入和规范管理,就可在农村供销合作金融服务上走出一条新路,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却囿于人力、财力和专业知识的不足,缺乏总结和深化。

四是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支持力度参差不齐。由于供销合作社多年被边缘化,一些地方仅注重大企业对土地的托管,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缺乏信任和放心,更无实质性支持政策。因此,建议尽快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促进会,统一思想和认识,增强各县区党委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使各项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具体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