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供销合作社 > “三农”服务 > 为农服务 > 正文内容

市供销社强化举措激发发展活力

作者:宋微 发布时间:2018-08-31 08:46
操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社有企业职工努力干事创业的热情,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市供销社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于近日出台了《鼓励社有企业在岗职工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等经营主体的试行意见》,从扶持措施、项目支持、开展电商、宣传推介、搭建平台、金融信贷和保障措施7个方面制定了19条实施细则,为社有企业职工领办创办经营主体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试行意见》指出,将从资金政策上加大对社有企业职工领办创办工作的支持力度,明确社有企业在岗职工领办创办期间工资按照80%发放;领办创办的职工在正式注册经营主体运营后,可领取1万元创业资金,若带动企业其他职工参与建设工作,给予建设团体1-3万元扶持奖励。同时,市供销社积极组织社有企业职工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经营主体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协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经营主体与供销系统现有供销电商扶贫点、农村供销综合服务社、城市供销综合服务社进行联合合作,在镇村级占领市场,建成省、市、镇、村为一体的纵向销售网络,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有企业职工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担实施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