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随着《石泉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印发,安康市1区9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部出台。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颁发后,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制定《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督促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指示和中省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深入认识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功能地位与作用的重要过程、推动供销合作社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余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围绕“供”字抓转型“补短膀”、围绕“销”字抓创新“补短腿”、围绕“社”字抓改革“补短头”,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平台,着力破解城镇化进程中“谁来种地、如何种地”、“谁来服务、如何服务”、“钱从何来、如何用钱”等难题的总体思路,并于2017年3月31日印发了《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生产服务、农村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四大工程”、推进基层社、县(区)社、市社和社有企业“四项改革”,构建联合社主导、社有企业支撑的“双线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深化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成立了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又在汉阴县召开了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现场会,总结前期工作经验与成果,对深化综合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指导督促各县(区)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安排部署,并要求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督察部门、市供销合作社加强对各县(区)深化综合改革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将各县(区)制定出台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作为市供销合作社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
安康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全面梳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并采取责任清单的形式,把各县(区)制定出台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时限及推进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采取领导分片包抓、市社及各县区社机关责任到岗到人、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报送、一月一督办、一季一点评通报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深化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县(区)党委政府在研究制定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普遍增强了对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重要功能、地位和作用的认识,10个县(区)的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不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指示和中、省、市决策部署精神,更密切结合本县(区)实际提出了十分接地气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目标清晰、任务具体,含金量丰富,可操作性强,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追赶超越”、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县(区)对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必将有力地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再上台阶。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颁发后,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制定《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督促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指示和中省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深入认识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功能地位与作用的重要过程、推动供销合作社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余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围绕“供”字抓转型“补短膀”、围绕“销”字抓创新“补短腿”、围绕“社”字抓改革“补短头”,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平台,着力破解城镇化进程中“谁来种地、如何种地”、“谁来服务、如何服务”、“钱从何来、如何用钱”等难题的总体思路,并于2017年3月31日印发了《中共安康市委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生产服务、农村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升、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四大工程”、推进基层社、县(区)社、市社和社有企业“四项改革”,构建联合社主导、社有企业支撑的“双线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深化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成立了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又在汉阴县召开了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现场会,总结前期工作经验与成果,对深化综合改革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指导督促各县(区)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作为重要内容作出安排部署,并要求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督察部门、市供销合作社加强对各县(区)深化综合改革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将各县(区)制定出台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作为市供销合作社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
安康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全面梳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并采取责任清单的形式,把各县(区)制定出台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时限及推进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采取领导分片包抓、市社及各县区社机关责任到岗到人、任务完成情况实行一月一报送、一月一督办、一季一点评通报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深化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县(区)党委政府在研究制定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普遍增强了对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重要功能、地位和作用的认识,10个县(区)的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不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指示和中、省、市决策部署精神,更密切结合本县(区)实际提出了十分接地气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目标清晰、任务具体,含金量丰富,可操作性强,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追赶超越”、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县(区)对深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必将有力地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