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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积极推进农综项目建设

作者:罗丹 发布时间:2018-07-1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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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市供销社召开2017、2018年度农综项目监管和实施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听取2017年度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下达省供销合作总社和财政厅审定的2018年度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扶持资金计划,并组织学习了《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市供销社主任蒋平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蒋平指出: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中、省财政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推动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提升社有企业及基层社、专业社、联合社服务“三农”能力上,都起着重要支撑作用。2017和2018年度,全市获批项目6个,中省财政扶持资金27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市供销系统持续发展,但也存在重申报轻监管以及资金到位不及时、工程进度缓慢等问题,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及监管中,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着力做到“五到位”。一是严格按照“谁申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用款,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夯实项目申报、实施及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执行、监管责任体系,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问责追责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位”;二是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实施计划及方案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在项目实施中坚持法人负责制,认真执行“三专管理”和项目资金“先建后补”等要求,对重大工程、大额支出等,要按规范进行招投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擅自改变项目实施方案等行为,切实做到“组织实施到位”;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切实做到“资金及时到位”;四是县(区)供销社要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责任,结合供销系统和县区项目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严把项目资金报账关,确保工程进度按期推进,切实做到“监管到位”;五是项目实施单位要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财政扶持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县(区)供销社要积极主动地会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对未能实现和发挥应有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要及时查明原因并监督整改,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未能实现相关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实施单位,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指导其加强管理、改善经营,对弄虚作假致使项目建设不能达到相应社会经济效益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切实做到财政扶持项目“效益到位”。
    市供销社副主任陈汰江主持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