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社在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中,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充分利用社有企业的优质资产,发挥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职能,通过开发置换、招商合作、参股经营等形式,实现社有企业的突破发展,并率先成立了“白河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白河县社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县供销社理事会授权,围绕加强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监督管理,明晰社有资产产权,推动社有资产优化配置,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不断提升社有资产和企业的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制定《资产处置资金和收益的管理使用办法》,明确将社有资产处置资金的50%用于解决供销社遗留问题,50%用于发展专业合作社。白河县社资产管理委员会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代表白河县社理事会,履行对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不断适应变化的新形势,发挥供销资产的集合优势,寻求与社会资本合作,实现供销合作事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