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陕发[2016]10号),安康市委、市政府于4月7日印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发[2017]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强化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把我市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市场竞争力更强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信得过、用得上的推动“三农”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生产服务工程”、“农村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工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升工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程”四大工程,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二是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面改造提升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三是创新治理机制,强化系统行业指导,深化供销社机关改革,加强各级供销社合作,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四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理顺社企关系,优化治理结构,壮大为农服务实力。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上来,把供销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关心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强大合力。
《实施意见》要求,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强化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开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把我市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市场竞争力更强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信得过、用得上的推动“三农”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生产服务工程”、“农村现代流通电子商务工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提升工程”、“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程”四大工程,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二是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面改造提升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三是创新治理机制,强化系统行业指导,深化供销社机关改革,加强各级供销社合作,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四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理顺社企关系,优化治理结构,壮大为农服务实力。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上来,把供销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关心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