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供销社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开展“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我市旬阳县赵湾供销社和白河县桑蚕公司被全国供销总社命名为2008年全国供销系统“文明服务示范单位”。为推进“文明示范单位”建设和引领示范作用,11月19—20日,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联政一行深入到旬阳、白河对“文明示范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指导。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从内部管理、经营水平、服务功能、整体形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检查组肯定了我市供销系统文明示范单位能够立足实际、创新举措,打造特色服务,很好的发挥了文明示范引领作用。检查组也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市、县供销社要根据全国总社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供销社成立60周年活动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宣传,促进创新与合作,加强行风建设,用优质的服务引领带动供销社良好风气的形成,促进供销社为农服务再上新台阶。
市供销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云正军和旬阳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旬阳、白河县供销社负责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