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4月27日,公司经理黄晓鲁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五一”期间安全检查及安全值班工作,要求办公室和资产管理部对公司家属院、门面房、苏宁电器城的用电用火、线路、消防器材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做好登记复查。
会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西大街家属院、兴安路家属院、门面房、住户、苏宁电器城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并下发《关于加强“五一”期间防火防盗安全的通知》。检查中发现,巴山路100号-11、-12号租户、-14租户、苏宁电器城三家灭火器已经过期,检查人员立即对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在4月30日前整改完毕。4月30日经过公司复查,三家租户均已更换灭火器,完成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