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供销社原有八个基层供销社、三个直属公司,2009年企业改制后,仅保留了县社机关,是名副其实的“三无”社(无基层社、无直属企业、无资产)。在其后长达8年的时间里,全系统信访矛盾和遗留问题凸显,化解信访矛盾、处理改制遗留问题,全力维护大局稳定一度成了供销社的主要工作。2017年以来,在省、市供销社的精心指导和支持下,平利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和省、市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化供销综合改革为主线,以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为目标,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等方面大胆创新,实现了供销改革新突破、面貌新改变、发展新跨越。2018年,平利县供销社被人社部、全国供销总社联合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三年在全市供销系统年度考核中位居前列。
聚焦组织建设,精准实施强基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发展的思路,不断优化三级供销体系规划,积极推进基层网络建设。一是分类改造基层社。采取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通过对分布在各镇的产业联合社分步实施规范化改造和综合化嫁接,先后在全县11个镇恢复重建了11个基层供销社,新建村级供销社1个,发展社员1298人,实现了镇级基层社全覆盖。平利县长安供销社被认定为国家标杆社,广佛供销社被认定为市级标杆社,城关、八仙、洛河3个供销社被认定为县级标杆社。二是新建农民专业社。发展茶叶、绞股蓝、中药材、生漆等特色产业农民专业社129家,其中2个被认定为国家示范社、3个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社、4个被认定为县级示范社。三是领办产业联合社。紧扣全县茶叶、绞股蓝、生态猪、中药材、富硒粮油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产业龙头企业或实力较强的农民专业社牵头,大力培育发展专业型、产业型、区域型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2个。引导产业龙头企业或实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组建产业联盟5个,组建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个,提升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抱团闯市场、联合抗风险的能力。累计建立富硒农产品市级直营店11个、营销网点38个。供销社的社会影响力明显提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显著增强,农民群众深切感到“供销社又回来了”。
聚焦平台搭建,增强为农服务实力。充分发挥供销传统优势,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一是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采取“供销服务+小农户”“供销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模式,因地制宜开展“保姆式”全托管、“菜单式”半托管服务,实现由“卖农资”向“卖服务”的新转变,从而有效破解““地谁来种,地怎么种”的难题。综合改革以来,全县累计实施土地托管6.3万余亩(其中半托管5.4万亩),建成高标准产业示范园1.8万亩,新建为农服务中心5个,新增农产品仓储面积1.4万平方米,实现年产值8000万元,带动贫困户1982户6451人,人均增收1186元。二是健全供销服务网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基层社培育和引导,建成城市供销综合服务社1个、农村供销综合服务社4个、供销综合服务站10个。三是建设供销物流配送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平利县供销社牵头组建县供销物流配送中心,总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年营业额达648万元,主要加工配送安全蔬菜、水果、肉禽、蛋类、海鲜类、水产干货等500款农产品,为平利县各大学校、医院、机关等提供一站式专业化配送服务,从而破解了“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症结,保障了平价放心食品供应。
聚焦流通体系,大力发展供销电商。抢抓“陕南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县”机遇,按照“政府主导、经贸主抓、供销主营、部门配合、企业运作”的发展思路,大力推进供销电商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家、电子商务运营中心1个、“供销在线”电子商务体验中心1个、镇级电商综合服务站6个、村级电商服务点100个,村级以下物流配送依托11个镇级邮政网点进行,建有农产品产地仓库8个,有供销电商从业人员45人。“陕西供销平利县级平台”成功接入“陕西供销在线”“供销e家”和“中国绿色农业信息网”,培育2个特色产业电商平台。2019年度供销电商交易额900万元,线上线下融合销售体系逐步形成。平利荣获“陕西省供销社电子商务试点县”称号。创新开展电商扶贫,大力推行“电商+农业基地+贫困户”“电商+龙头企业+贫困户”“电商+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电商+产业大户+贫困户”等精准扶贫方式,引导支持专业社、联合社及电商公司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建设贫困村电商服务点100个,组织18家电商企业与687户贫困户签订《电商扶贫协议》,带动脱贫843户2697人,走出了一条贫困地区供销电商扶贫的新路子。
聚焦“三位一体”,实现联合发展共赢。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稳步推进供销社、合作社、信用社“三社”协同融合发展,统筹发挥政府、企业、农民三方作用,有效整合生产、供销、信用服务资源,积极探索构建“三社”融合发展新机制。2019年6月县政府印发了《平利县“三社”协同发展试点方案》,明确成立县“三社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由县供销社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局和农商行明确专人,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率先在广佛、城关两镇启动试点,在认真考察、反复遴选的基础上确定由广佛专业合作社发起,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股份经济组织等共同出资150万元,重新组建注册股份合作制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平利县百信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作为“三社”协同运行平台,并按照章程规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自2019年11月14日平利县百信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顺利开业运营以来,获平利农商行累计综合授信1亿元,真正把供销社的流通优势、专业社的生产优势、信用社的资金优势有效整合,做到了大组织大平台与小组织小农户的对接,形成了“三社”协同联动、互为一体、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实现了供销社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群众稳定增收双赢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平利县供销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供销社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在省、市供销社的坚强领导和倾情关怀下,不忘为农服务初心,不辱复兴供销使命,立优势、做特色,找不足、补短板,不断提升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